top of page
欧米事务所
(510) 963 - 9311
微信

投资移民 EB-5
LINE


1990年美国实行了投资移民签证(EB-5),主要是为了吸引海外投资移民者来美国投资及创造就业机会。此类签证每年有10000个名额。
自此二种投资方式,金额涨至:
项目中心投资(TEA地区):$50万 美金
自投项目(非TEA地区):$100万 美金
投资的二种模式

投资项目中心 - TEA 地区
1. 投资额$90万美元
2. 只需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
3. 投资人不需要居住在项目所在地
4. 投资人不需要直接管理项目运营
5. 投资期限10年左右,之后可收回投资款

自投项 目 - 非TEA地区
1. 投资额$180万美元
2. 投资人必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
3. 投资人必须居住在项目所在地
4. 投资人必须直接管理项目运营
投资人的条件
投资人的条件
-
投资人的年龄无明确限制
-
投资人不必有任何学历,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
-
投资人必须拥有资产证明,主证明其合法来源。
-
投资人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
-
投资人无重大传染病,无犯罪记录
步骤1:提交I-526投资移民申请
步骤2:I-526获批后:
如果投资人在中国,申请广州领事馆程序。
如果投资人在美国,向美国移民局递交调整身份I-485申请。
步骤3:一旦面试成功或I-485获批,投资人即会获得有效期为两年的“临时绿卡”。
步骤4:临时绿卡届满前三个月,投资人可以开始申请临时绿卡转永久绿卡I-829申请。
申 请 步 骤
申 请 步 骤

I-829 申请
临时转永久绿卡
投资人在获得临时绿卡1年9个月后,也就是临绿到期前3个月,就可以递交I-829申请,即临时绿卡转永久绿卡的申请。
这时,投资人所投资的项目必须保持着至少10个就业岗位的要求。

N-400 申请
公民入籍
投资人在获得临时绿卡满5年,最早可以提前90天向移民局递交N-400 入籍申请,正式获得美国国籍。
I-526 批准件
广领馆面谈通知
I-829


















bottom of page